<!--go-->
金在賢,31歲,家裡在南朝是名門望族,開設雜貨生意。
不過,四年前因誤信朋友,投資被騙,就此鋃鐺入獄,對方偽造好的證據讓他揹負了所有罪名。
白雪遇到他的時候,是他被放出來的第三週。
身無分文,家破人亡,全身上下逃不出一個鋼鏰,窮的只能在街上要飯。
身上的凍瘡和捱打留下的淤青,就像是隨手的潑墨,多的數不清楚。
“這傢伙,到底是怎麼活下來的。”在帶他到醫館檢查,拿到報告後,加爾說了這麼一句話。
他或許不是很瞭解,但白雪瞭解,她曾見過和金在賢一樣的人,還在明珠的時候……
仇恨。
全身只剩一股仇恨在支撐著他,讓他的神經比山脈還要堅固,身體比鋼鐵還要結實。
當年那個被‘媽媽’救下的女人,在媽媽為她報仇之後,心甘情願,無怨無悔的在‘媽媽’手下幹了十三年。
無論讓她做什麼,最難、最髒、最不好伺候的客人,她都能擺平,從不叫苦。
白雪也是從別人口裡知道的她的事,但她見過那個女人最初被媽媽找到時的照片。
那是她‘拜門’的第一天,媽媽帶她去照相,掛帖,就算是拜堂子了。
那副眼神就和她在麵館看到金在賢的時候,一模一樣。
“你想讓我為他報仇?”看著白雪手寫的資料,李子濤讚歎點頭,‘這丫頭什麼時候練了一手好字。’
其實這點李子濤是誤會了,作為未來的金花,她從小就開始學習琴棋書畫。
Loading...
未載入完,嘗試【重新整理】or【關閉小說模式】or【關閉廣告遮蔽】。
嘗試更換【Firefox瀏覽器】or【Chrome谷歌瀏覽器】開啟多多收藏!
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,可以切換電信、聯通、Wifi。
收藏網址:www.peakbooks.cc
(>人<;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