像拿著一把鋒利的刀從面板上劃過,你會緊張,會怕它傷到你,但同時,你又會有種隱隱的期待。
畢竟,殷紅的血跟白皙的肌膚,這樣的結合沒有人抗拒得了。
那時候我給他的回答是:“除非你搬來和我住。”
要知道,我一直在找一個能和我同居的人,而且是不會動不動就自殺的那種。
在我對婁危發出邀請前三天,曾經跟我合住的男生割腕了,弄得我家的浴室都是血腥味,這已經是那年夏天到來前的第三個。
第三個死在我面前的人。
這房子是我買的,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找不到合心意的戀愛物件,又不想一個人住,於是就招租,把我家的次臥租給讓我看了就覺得開心的人。
最開始是個女高中生,明明長得很乖巧,卻絞盡腦汁讓自己看起來很叛逆。
她是穿著校服敲響我家門的,校服上用彩色的筆畫著骷髏,甚至嘴上還叼著一根菸。
我讓她住了進來,甚至不收房租。
她住進這裡之後,每天晚上都哭,哭聲從她緊閉的房門傳出來,先是帶著些祈求意味的嗚咽,之後就是摻滿了恐懼的嘶吼。
很吵,吵得我睡不好覺。
我本來就是睡眠質量很差的人,她住進來的幾天,我晚上幾乎沒辦法閤眼,只能第二天到公司去打個盹補補覺,這讓我十分惱火。
在她連續這樣一個星期之後,我決定把她趕出去。
下班回來,開門的時候我看到她髒兮兮的帆布鞋就在門口,知道她在家,於是直奔她的臥室,敲門,告訴她立刻搬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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