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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|->->“公羊歌?”李畫塵很鬱悶地道:“你給我打電話幹嘛?”
“呦,還真是翻臉不認人啊。”公羊歌道:“沒什麼,就是看到你回來了,又見到應家的下人送了很多吃的東西進應大小姐的別墅,我今天忙了一天,還餓著肚子呢,怎麼樣,局氣點吧?”
“嗯。”李畫塵點點頭:“局氣,你去找地方吃飯吧,明天見。”
“唉唉唉!”公羊歌道:“你這就局氣了?不是應該邀請我過去嗎?”
李畫塵想了想:“不要吧,和你並肩作戰倒是蠻提氣的,但是和你一起吃飯太鬧心了,你一會兒要這樣,一會兒要那樣,咱倆喝點酒再把大小姐的房子拆了,不合適。”
“靠,今天只喝酒,不打架。”公羊歌突然大聲喊:“凝凝小姐,我想你啦,我好餓啊,我好餓,哎呀媽餓死我啦……!”
李畫塵都驚呆了,這公羊歌怎麼沒臉沒皮呢?還帶這樣的麼?都表達了不想和他一起吃飯了,他竟然喊了起來。這算什麼?撒嬌!?
張笑然在一邊笑的嘎嘎的,應凝凝也忍俊不禁。坦白說,公羊歌和明錦聖,平時給應凝凝的感覺都是普通的富二代,唯一的區別就是他們是富二代中的領袖,而且喜歡各種裝十三,各種瑟,生怕自己的存在感不夠。
但是經過了這一次生死考驗,她們真的覺得這兩個人其實很靠譜的,在關鍵時刻,明錦聖能夠臨危不懼,戰鬥至身負重傷;而公羊歌也有骨氣,能夠在幾乎絕望的時刻,頂天立地,不出賣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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