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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廷辦報不是一個是與不是的問題,而事在說‘是’前,可行性的研究,以及種種舉措都已是在朝堂上認真的商討過了。
譬如說這辦報的錢從何而來,這是一項公益性事業?還是一項盈利性事業?
朝堂諸公商議一致以為,首先這是壟斷性事業,民間的報禁仍是是實行,不準放開。
壟斷就是為了保證盈利,以往的通政司的邸抄,都是由民間報房私下發售,因為林延潮當年上諫的事後,這些報房都被殃及池魚,盡數取締了。
但是生意是斷不了,民間報房還是在暗中在做。
現在這官方報紙一出後,朝廷立即下了更嚴格的禁令,不許民間報房經營,等於將這一塊的生意完全由朝廷壟斷起來。
還有就是邸報,邸報之事就是隔一段時間一出,或者是朝堂上有什麼大事,比如官員大規模調動,太子登基等等,會出一個加急版。
沒有一個固定的時間。
都察院的‘皇明時報’,就是採取了林延潮當年辦報的經驗,以一旬兩刊這樣固定時間發行。
其實都察院當初命名為‘皇明時報’,其實滿朝官員心底都是不服的,你一個報紙居然冠以國號,這不是三大報紙中以你居首嗎?
但是沒辦法,現在言官的勢力大啊,誰敢不服。
沒有報紙時,就有公論出自於科道之說,現在有了報紙,言官更近一步把持言路。官員們其實對於新事物並不迂腐,當初他們從林延潮上諫時看到了輿論的厲害,所以言官們第一時間要將這利器把握在自己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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