扒開凌亂的稻草,我隨手抽出一把,將堅硬的牛皮紙外包裝撕去,嶄新烏亮的槍管還殘留金屬加工時的味道,槍械表面黏黏的機油稍稍沾手。找到對應的一箱子丨彈丨,我熟練的把彈夾卸下,裝滿二十顆,如果明天順利的話,它們每一顆將帶走一個罪惡的靈魂。
等待會兒我潛逃時,萬一走到艙口的時候,被這些傢伙兒發現,手槍打光子丨彈丨來不及更換,我就可以用它近距離盲狙射擊,當成傳統的步槍使用。
其實,我最希望帶走的,是放在箱子最高處的那挺重機槍——加特林,等明天這群傢伙登島,我會在合適的位置,像澆花一樣,密集的掃射他們。這種重型武器的破壞力,能在一分鐘打出千發子丨彈丨,秒殺兩百多人也不過眨眼之間,被西方士兵們稱為“火神”而我們卻稱之為“霸氣閻王”,可見威力之驚人。
這挺機槍在空彈殼的時候就近十六公斤重,扛著它恐怕連船艙都走不出去,更不用說在海水裡遊浮。
上船的時候,我沒有攜帶任何兜包,有槍無彈是不行的,一箱子丨彈丨的數量是一萬頭兒,大約一百二十斤重,而我背上已經挎有一把狙擊步槍和三把手提式輕型衝鋒槍。
我得想方設法的帶足子丨彈丨。於是,我把一個滿是衝鋒槍子丨彈丨的箱子倒掉三分之二,再從另一隻裝有狙擊子丨彈丨的箱子裡倒進大概五百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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