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我在越南流浪,被礦主抓去做奴隸,而後漂泊到泰國,十七歲加入當地政府秘密組織的僱傭兵團。槍林彈雨的日子,一過就是六年。我殺過很多恐怖武裝份子,也單獨執行過殺西方特工的任務。
我一直覺得那些人是恐怖的,該殺的,直到後來,直轄我們的軍備部政見不合,分成兩派。一派積極加強正規軍力,另一派秘密組建地下僱傭兵與之抗衡。
上級用傭兵組織剷除異己,或執行見不得光的政治命令,一旦事件敗露,執行任務的傭兵就會被扣上恐怖份子的帽子,由正規軍剿殺。
在一次行動中,我們接到命令,負責清剿交界處的恐怖分子。可到了之後我才知道,那是搗毀各國流民形成的村落,有很多像你這麼大的孩子被戕害。你知道中國嗎?日本兵在南京屠殺手無寸鐵的百姓,當時的場面和那是一樣的獸行。
你可以站在村落中央,肆意向周圍掃射,向一切長有兩條腿的活物開槍,只要目標不是穿著相同制服。村民們的眼睛、咽喉、心臟、小腹,被匕首扎得到處是烏血的窟窿。
當時我的小組有八個人,搜尋時發現草垛裡躲著兩個十歲大的女孩。他們把她倆的衣服扒光,七個人不停地施暴。
看到當時的慘像,我吐了一地。有兩個隊員過來拉我,要我也去**其中一個,而那兩個女孩**冒血,已經被摧殘得奄奄一息。
憤怒使我的手不自覺地拔出匕首,割斷一個隊員的喉管,我又用手槍射死三個隊員,另外三個見事不好,立刻把我撲倒,我們撕殺在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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