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們出來後找工作不好找,沒辦法掙到錢,心裡就會出現很強烈的偏差,他們就會想掙錢,想盡一切辦法的掙錢,而他們最能想到的掙錢法子就是去犯罪了。
在幾個月前,陳立萬找劉兵吃了飯,在飯局中陳立萬再一次說出一個請求。
那就是幫他挾持王雨姍!索要三百萬的現金,並且不能傷害人質王雨姍,任何都不行,最後的這個交代讓劉兵非常疑惑。
劉兵在監獄裡學習了很多的法律知識,他自然知道綁架人索要錢財是觸犯法律的,如果在作案的過程中一旦失手那就將萬劫不復!
這一次劉兵沒有考慮太久,第二天他就同意了這件事情,綁人需要幫助,他唯一的朋友就只有費才良他們幾個了,於是他就聯絡到了費才良他們,而費才良幾人能也是打算拼一把,商量了一陣後,就開始計劃綁架王雨姍。
從劉兵的嘴中敘述中,劉兵還有費才良,費博容,於志勇他們手裡的槍支都是陳立萬拿給他們的!給他們是為了防止出現什麼意外!
可萬萬沒有想到,在短暫的時間裡,這些槍就成為了指向陳立萬的重要罪證。
8月10號的晚上,劉兵還有費才良他們幾個人吃宵夜回到藏匿王雨姍的房子。
他們本來是在樓下休息討論,可是突然聽到了三樓上費博容傳來的驚呼聲!
當時費才良和於志勇二話不說就拿槍上去幫忙了,劉兵當時意識到情況有些不對勁,他沒有立即跟著上去,而是選擇了從後面的窗戶逃跑,並且第一時間就逃離了陳家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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