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旭殺到最後那棟屋子的時候,見守在裡面的人死活不肯出來,有點頭疼。上一趟,他明明知道里面有危險,但是沒辦法,怎麼引都引不出來,也只能往裡衝。至少能弄清裡面有多少人。
【試試這個吧。】
他乾脆搬了一些柴禾過來,堆到門口,點起了火。很快就燒了起來,陣陣煙霧往裡燻去。
裡面的人很快就頂不住,衝了出來,被他一個個幹掉,再冒著煙霧衝進裡面,一看傻眼了,人質被殺死了。
任務失敗。
他的任務是救出被綁架的富豪,人死了,自然也算作失敗。
第三次嘗試。
他艱難地殺到最後那間屋子前,人還受了傷,這次的人數超過七十,能殺到這裡,已經盡力了。
這一次,他爬上了屋頂,這裡的屋頂是用瓦片蓋的。他小心翼翼地揭開兩塊瓦片,見到裡面總共有十三個人。人質就被綁在中間的凳子上。
他兩隻手各拿起一支槍,分別伸進去一個洞口,憑藉記憶,開槍了。
一支左輪是六發子彈,兩支就是十二發,將子彈打完後,他迅速將空槍扔到一邊,從旁邊檢起準備好的另一支槍,伸進洞裡,開了最後一槍。
他將槍收回來,低頭往洞口看去,見裡面的人倒了一地,應該是死絕了。
於是,他重新回到地面,推門走進屋內,看見被綁在中間的人質受了傷,卻沒死。心裡鬆了一口氣。
【總算是完成了。】
【轉職任務完成,請將救回的人質帶回警局領取獎勵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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