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獵人覺得,既然那種母狐狸,有這種功效,一定能賣大錢,就讓老胡找買家,但老胡卻告訴老獵人說,千萬不能賣這種狐狸,否則大禍臨頭,甚至會送了自己的性命。
要想平安無事,最好把那隻狐狸,帶進大山後放掉。
老獵人雖然覺得心有不甘,但他知道老胡為人正直,不會騙他的,就聽從了老胡的話,把那隻母狐狸帶到深山後,放生了。
大家聽完老獵人講的這件事,既覺得詭異,又覺得豁然開朗。
“如果真是這樣的話,那麼那三個孕婦,也一定是吃了那種母狐狸的肉,所以她們肚子內的胎兒,在一夜之間,才消失的無影無蹤,可到底是誰在背後指使呢?”
東郭雨桐不解地問道。
雷局長這時忽然說:“我記得在縣誌上,讀到過一個記載,可能與你的這個問題有關——
兩千多年前,在這一帶,生活著一個蠻族,他們祭祀時,有個殘忍的習俗,就是刨開孕婦的肚子,把七八個月大的胎兒拿出來,然後丟進關狼的籠子裡。
如果胎兒被狼吃了,那就算了,如果那個胎兒,沒被狼吃掉,而且還活了下來,那麼這個胎兒,長大後,就會成為所有部落的首領。
所有部落的人,也都會把他當成神一樣,尊敬和供奉起來。
但在幾百年的時間內,只出過兩個這樣的首領。
那個記載中說,沒生出來的胎兒,擁有一種特殊的魂魄,可以附在任何其他動物身上,一旦附在其他動物的身上,那些動物,就忽然有了人的靈性,能慢慢聽懂人說話,擁有人的思維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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