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馬沉默著。
於是阿茂又重複了一遍問題:“你答應過的,豐國伏法就去自首,為自己所作所為付出代價。”
說實話,和馬確實是打算處理完所有的敵人,就去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。
法律之所以是法律,要義就在於,不管是誰、為了什麼目的犯法,都要伏法,接受制裁。
沒有人可以例外。
這樣才能保證法律的威嚴。
所以原本,桐生和馬是準備為自己殺害失去抵抗能力的合川法隆一事,去監獄蹲個二十年的。
當然,考慮到當時的情況,南條家的律師團大概能爭取到減刑,說不定十年就出來了。
但是,桐生和馬必須伏法,不然他自己第一個不答應。
可凡是有緩急,敵人還在虎視眈眈,隨時準備把自己的家人撕得粉碎,他暫時還不能進監獄。
在對阿茂承諾的時候,和馬是真心的,他真的準備等一切塵埃落定,就去號子裡見識下。
說不定還能洗地心靈,完成思維的閉環,產生什麼全新的人生感悟呢。
但是現在情況變了。
危險的敵人還環伺在桐生家的人周圍,而且已經露出了獠牙。
那麼問題來了,阿茂會允許自己打破誓言嗎?
……
松屋。
法務大臣一大早就佔了一個包間。
一般這個時候松屋是不接客的,畢竟他們不做早餐的生意,就算有,也沒有多少普通人能負擔得起松屋的早餐。
但是,法務大臣自然是可以例外的。
不但他得到了一個包間,還讓大廚提前了幾個小時下廚給他做了喜歡的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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