種事情我們自己知道查。”
程鹿瞥了眼羅恕,羅恕就閉上了嘴。
程鹿悅耳的聲音繼續響起:“那十五號的時候,你去向東家裡做什麼?根據知情人說的,你在他家裡,待了二十分鐘。”
周巖沒有什麼好隱瞞的,他看起來十分坦蕩地回答程鹿:“十五號那天的話,好像是有個檔案出了問題,一定要讓師父籤個字,我這才跑過去找他的。”
“籤個字需要二十多分鐘?”
“當然不。”周巖接過話來,“師父留我聊了一會兒天。”
“聊天?”
“對,師父和我說,公司裡面的人一個都不能信,每個人都各懷鬼胎,就連搭檔也絕對不能信。”
程鹿正在記錄的筆忽然頓住,抬起眼眸來反問了一聲:“搭檔?”
周巖坦然一笑:“是。”
這個搭檔是誰,警方之前就已經查過了。
是李允。
彷彿周巖或者是向東,話裡都有所指。
程鹿低下頭來,繼續問了下去:“那你找他那天,他有沒有說過什麼異常的話,或者說,有沒有說過要見什麼人?”
死亡現場並沒有什麼打鬥的痕跡,而且根據向東的身手,一般人想要鬥得過他不大可能,唯一的可能就是,向東和這個人認識。
熟人作案的機率是百分之六十。
周巖仔細回想了下那天,好一會兒,才說道:“有,師父好像是說過,十七號那天他要做成一個大單子了,到時候還能夠給他媽買一套房。”
“大單子?”程鹿認真記錄下來,她的確是在向東的房間裡搜到了一份合同,只是合同上沒有甲方的簽名,“和誰的單子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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