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理就這麼簡單,此後高成彷彿打開了話匣,也不顧忌這裡是刑部大殿:“俺家裡窮,也沒什麼能力,只會養養蜈蜂,這東西沒人要,就出一點蜜拿去賣,養一個家已經不容易,咬著牙過日子,只想傳宗接代。”
“可惜三兒是個女娃,養兩個娃日子實在過不去,只能棄了。”
“半年前有一支商隊來了俺們村,聽上頭的貴族老爺說,朝歌西園有人養殖蜈蚣,俺尋思著蜈蜂肯定也有人要,便來了朝歌。”
“果不其然,俺在朝歌賺了不少錢,還有醫學院專門收這些。”
“有錢了,俺就想三兒了,要不是真的過不了,誰捨得自己的骨肉?”
“俺一直找,一直找,約莫半個月之前,看見三兒披甲帶胄,上了戰場,還去皇宮裡平了叛亂,是個女將軍哩!”
“俺不敢相認,三兒也認不出俺,俺不是她的爹,也不配,她的爹是朝歌,是紂王,是讓她活下來成為將軍的一切。”
“可俺總得做點什麼,是俺欠她的。”
高成回憶著,二十三年,過得真快。
一眨眼,三歲的女兒已經成了個婦好一樣的女將軍,英姿颯爽,聲名遠揚。
他又像夢囈一樣:“剛生出來發現是女娃的時候,俺就很後悔,三兒哇哇大哭的樣子,好像也不太喜歡我,臉上是皺巴巴的,有點醜。”
“男娃丟在草叢裡就能長大,等到稍大些,能幫著拿網兜,拿木桶,打漁捕鳥都能搭把手,再大些還能一同幹活,有勁兒,往後娶妻生子,還能延續祖宗的香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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