觀星樓處,文人學子簇擁。
諸多人圍觀著觀星樓,不時有人吟詩一首,待得博個數人喝彩,這才小心翼翼遞交了詩詞進去。
如同尉遲寶琳所言,世家大概不會在乎這一百兩紋銀,但很在乎名聲。
而對一些家境頗寒者而言,不論是一百兩還是一兩,任何錢財都是極為珍惜。
若是奪冠拿了那一百兩,便是一些小康家庭近十年的收入,也是個天文數字。
諸多人絞盡腦汁,參與了這懸賞。
李鴻儒隨手抓了一點墨,碰撞時‘不小心’的往臉上摸了摸。
觀星樓並非只需要一首詩詞,只要入眼便能收錄進去,換上一些錢財。
他想拿這個錢,這錢來的光明正大,拿給李保國也心安理得。
老爹開心,他日子就好過一些,免得三天兩頭遭找茬捱打。
文人借鑑不算剽竊,畢竟他也並非第一次幹這種事情,以前就借鑑唸了一首‘詠雞’,在東市小有名氣。
但他一點也不想見到李淳風。
萬一這位欽天監臺正能認出他模樣,多少會有點麻煩。
隨手摸了幾把,李鴻儒覺得自己形象已經差不多要完蛋了。
只是一面之緣,又是晚上相見,李淳風大概認不出他的模樣了。
“鴻儒兄,你手上沾了墨汁,不要再往臉上亂擦了啊”與尉遲寶琳交談的榮才俊提醒道。
“墨汁?什麼墨汁?”
“你沾到寶琳兄筆上的墨汁了。”
“啊呀咧~”
李鴻儒低叫一聲,算是將這故意的行為暫時定性下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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