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來,林寶珠的心情還是非常好的,準確的來,在被她媽從床上喊起來,讓她來買豬肉之前,她的心情一直都很好,因為她的未婚夫給她寫了信,還給她寄了錢,整整一百塊,一百塊錢,成功的擊敗了她之前生出來的那些不甘,看吧,嫁給徐洲有什麼用?徐洲能給她這麼多錢嗎?
林寶珠拿著十張十塊錢,覺得自己一下子就從貧農變成了富農,沒忍住,在李蓮花面前得瑟了一下。
林家被周紅梅訛去那麼多錢,家裡虧空的厲害,看到女兒手裡那嶄新的十張大團結,自然眼熱的厲害,想方設法的要把錢摳到自己手裡。
林寶珠也不是傻的,錢在她手裡那就是她的,一旦到了她媽手裡,還跟她有什麼關係?
哪怕李蓮花再寵她,也從來沒有對她這麼大方過,一百塊呀,這夠她花多久?她那個學徒工幹一年都攢不到這麼多錢。
所以,任憑李蓮花怎麼,林寶珠都不撒手,她年後就要嫁人了,別的不,總要買些新衣服新鞋子,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。
錢交出去容易,想要要回來那就難上加難了。
對此,李蓮花自然萬分不滿,她覺得自己看錯了女兒,畢竟,平日裡,她對這個女兒又寵又慣的,現在倒好,家裡的錢緊張,女兒明明有大把的錢,卻連一分都捨不得為家裡花,她養的這個閨女不就是個白眼狼?
然而,無論她曉之以理,動之以情,還是撒潑打滾,林寶珠就是不為所動,母女兩饒關係一下子降到了冰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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