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話是這樣的:“縱然真兇另有其人,但田儉若不貪財使壞,我家公爹也不會英年早逝,壞了我家的營生,害我一家人沒得飯吃。”
意思很明白,是要賠付銀子。
張師傅沒了,張根有兄弟幾個雖然學了他的手藝,卻無人有他出色,燒不出貢瓷就不能留在好窯場,只能去最普通的窯場做活。
工錢待遇相應都會變少,而且在附近的窯場還不一定有活做,去了遠處窯場,不能每歸家吃飯,旅程食宿又是一筆開銷。
田四叔忍著難過,詢問要多少錢。
張根有老婆獅子大張口:“二百兩銀子,少一文不談。”
田四叔拿不出這二百兩銀子,少不得討價還價:“張師傅出事我心裡也難受,肯定要賠一些,但你們砸了我家,我一時拿不出這麼多,害饒另有其人,該是謝家賠償大頭。”
張家人不幹,謝家那邊肯定要賠錢賠命,田儉也跑不掉。
田四叔只好又去找田父。
田父也沒料到張家人會這樣,嘆一回氣:“先緩緩,晚上我跟你去張家。”
田四叔人不錯,也算聰明,但對方氏這事真的是叫人不出……當初方氏賭錢,他拿了方氏抵押的銀首飾回去,不過片刻功夫就又還給方氏了。
從那件事就可以看出,方氏這樣作作地,是有原因的。
謝氏私底下和孩子們感嘆:“你四叔家拿不出錢,你爹肯定要幫他賠。你四嬸孃成了這樣,以後還有得幫補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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