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走在人潮如織的林蔭道上,單思華內心充滿了憤慨。路過小吃店的時候,他不經意地望了眼,發現阿竹和那個女孩子還在原地聊天。
考慮到吉他是阿竹的,單思華臨時改變主意,準備將情況跟阿竹說一下。
見單思華空著手回來,阿竹微笑地問道:“你會飛啊,這麼快就把吉他拿到五樓上去了?我表姐在宿舍嗎?”
“不是,我沒有去你表姐的宿舍。”單思華面露難色,欲言又止。
見單思華表情有異,阿竹當即辭別那個女孩子,把他拉到一邊,追問道:“怎麼回事?”
單思華也不含糊,隨即將在樓下拐角處遇上春仔吉他被奪,以及後來在三樓宿舍裡討還吉他未果的經過,像竹筒倒豆子一樣,原原本本地講述了一遍。
“還有這種事?”聽完描述,阿竹難以置信地望著單思華,楞了幾秒鐘後,恨聲道:“這幾個男孩子肯定是馬仔。不行,得馬上去把吉他要回來,否則以後就得不到了。”
說完,杏眼一瞪,轉身就往治安辦公室相反的方向走。
阿竹不是說,要去討還吉他嗎,為什麼不去治安辦公室求助。難道僅靠她的一張嘴就可以?要知道,那些人可是蠻不講理的不良青年,一看就不是善類。
單思華不解地追上去問了句:“不去找治安隊的人,憑我們兩個人要得回吉他嗎?”
“不去治安隊,我帶你去見一個人,快來!”阿竹頭也不回地應道,徑自往前疾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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