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在推銷自己的作品。
房間裡有一些手稿, 已經被炸燬或者燒燬了,找不到其他有用的資訊,不過書桌旁有一個檯曆, 上面寫了一些工作計劃,一天幾乎20個小時都在工作,看樣子,這布朗平時很少出門,幾乎都在家裡爬格子,也沒有什麼交際。
“這個人沒有周末活動的證據?”範宛有點疑惑。
“不,也有。”小哥從破爛的衣櫃裡找到一套女士內衣,遞給範宛。
範宛滿頭問號。
“這裡應該有女人常來。”
說著小哥翻了翻電話簿。
上面一家酒行的電話下面備註了一句話:每週末送一瓶波爾多紅酒。
“很可能說明這個女人每週末都來,所以應該能找到後問問,作為旁證。”小哥說道。
“那就是也有不在場證明了?”
小哥點點頭。
範宛又疑道:“不過跟前兩個人不太一樣,沒找到購槍的小票。”
小哥這時候指了一下電話簿:“但有槍店的電話,最後一頁,而且沒記在電話本的格子裡,寫在了外面空白處,估計是新記的,而且是臨時記的。”
“說明也是近段時間的需要。”
兩人一邊說著,一邊看了眼視網膜投射的螢幕,上面倒計時還有10分鐘。
時間緊急,沒想到時間過得這麼快。
“還有最後一間,二樓那間,趕緊看,我們要儘快離開了。”小哥提醒到。
兩人匆匆來到最後一間房,這間房相對保持得較好,估計是從上爆炸的緣故,跌落的重物石塊都被傢俱等障礙物頂住了一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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