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海榮的刑期本來也就剩下一個多月了,這次直接減刑三個月,那就夠的上刑滿釋放的標準了。
但是現在,偏偏就出了問題!
劉紅彩和張桂軍兩人本來滿心歡喜的找到了縣法院,但是卻被告知,根本就沒有這回事兒。
這下子劉紅彩就不幹了,這件事情他也打聽了,和張海榮一樣情況的人不少,凡是減刑後夠標準的,監獄那邊昨天就放人了。
現在唯獨把張海榮自己卡下來,劉紅彩和張桂軍兩人肯定不滿,所以昨天就大鬧了一場縣法院。
最後的結局是縣法院派出了法警強制將他們二人送離了現場。因為顧忌到張桂軍公務員的身份,劉紅彩也沒敢再鬧下去,只能回到家裡想辦法。
說是想辦法,但是自從張海榮倒臺以後,之前的朋友、舊部早就一個個視劉紅彩和張桂軍為瘟疫,哪裡還能指望得上他們?
無奈之下,劉紅彩就惦記起了自己已經當了“高官兒”的外甥,所以給劉紅梅打來了電話。得知許國華今天會回來,劉紅彩和張桂軍兩人就是找上了門…
“大姨,這件事情應該是和法院沒有太大的關係,估計還是監獄的事情。”許國華一針見血的指出了問題的所在。
要知道在共和國的政法和司法系統中,法院和檢察院有明顯的區別,雖然總是一起提到這兩個單位,但是兩者的業務範疇完全就是不同的。
再比如,監獄和看守所這個概念在一般人的腦中也非常容易混淆。在大家的眼裡,不都是關人的地方麼,還能有什麼區別,可實際上,區別卻是大了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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