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蘆鹽場是華北地區最重要的食鹽生產基地,每年大約能出產一百多萬噸的原鹽,可是一半數量甚至還要多,都被日軍運到了日本。
因為原鹽不但能夠製造食用精鹽,還是非常重要的工業原料,對於日本的經濟發展和軍事具有戰略意義。
剩下的一半五十萬噸,一部分要供應華北地區的駐軍和偽政府,一部分要給日本企業,一部分要輸送到華中地區和關外,最後的一部分,才是供應華北地區老百姓的食用鹽,導致產鹽地區反倒出現了缺鹽的殘酷現象。
華北地區實行保甲制度,按照日偽的編制,每十戶為一甲,每十甲為一保,小自然村成為一保,大的自然村組建聯保。
為什麼要提到保甲制度呢,因為食鹽作為重要的統制物資,實施的是配給制度,個人單獨買鹽是不行的,必須要由甲長出面統一採購。
現如今實行的辦法是,基本上按照每人每月一斤鹽的標準,粗鹽為聯銀券一毛三一斤,精鹽是聯銀券兩毛五一斤。
按照一噸兩千斤計算,每噸的成本是三十七塊錢,可銷售一噸粗鹽,價值是兩百六十塊,拋除運費,一噸最少也能賺到兩百塊錢,按配給三十萬噸計算,那就是六千萬!
“這些帝國的物資統制機構對自身利益看得非常重,以後我們的鹽場,說不定就會遭到他們的排擠,村野君,這個事情不可不防啊!”陳明翔說道。
他看得出來,要是自己小打小鬧的,搞點犄角旮旯的小鹽場,湊那麼一年兩萬噸的食鹽,日本商人可能不在乎,憲兵隊的面子也值這些食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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