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暮警部有些心虛地扭過頭去。
鑑識課到底有多無能,他心裡非常清楚:
這些傢伙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拿著照相機在案發現場到處亂晃。
別說是找肉眼看不見的潛在痕跡,就算是毛髮、耳環、凹痕、線痕之類的“大傢伙”,他們也經常得在名偵探們的提醒之下才能發現。
鑑識課如此無能,結果每次記者一來,上鏡丟人的全是搜查一課。
回去見領導,捱罵的還是搜查一課。
幹啥啥不行,甩鍋第一名。
證據看不見,公款玩攝影。
想著想著,目暮警部自己都對鑑識課的豬隊友們有些幽怨。
原本他還本能地對林新一這個小年輕空降當管理官有點小排斥,現在想想……
的確,去鑑識課當管理官,就跟在幼兒園當老師一樣,心態不好會自閉的。
“也罷……”
看到目暮警部這心虛的表情,林新一無奈一嘆。
他將注意力放回到案件本身,然後轉頭對那幾個勘查系的警員說道:
“把你們的現場勘察包給我。”
“讓我看看裡面到底都有什麼東西!”
說著,林新一不管不顧地從對方手裡拿過勘察包,再開啟仔細一看:
鑷子、捲尺、手套、鞋套、比例尺、筆錄本、記號筆、物證袋、放大鏡、手電筒、普通毛刷、指紋膠帶……
然後就沒了。
裡面唯一算得上是科技勘察裝置的,也就只有那個用來提取指紋的指紋膠帶。
驗屍系是有裝備沒人,勘察系是有人沒裝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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