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蘭在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,完成了自己許下的諾言。
他冊封提古·派恩為子爵,領地劃分在赤水河以南,和小鎮隔河相望。如今那裡仍是一片密林,屬於待開發區域。為了使他放棄領地內的自治權,羅蘭答應以後優先開發提古的領地,並在該地上建立的產業,可以分出一定的股份給子爵和他的後代。當然,羅蘭運用嘴炮技能將其描述為既不用管理產業,又可以躺著分錢的好事。
提古對此欣然同意——他本來就不愛好這些,在他看來,沒有什麼比騎馬戰鬥更有意思的事了。不過現在有女兒,他就把精力放在了打獵上。加上提古原本領地裡的產業早已衰敗不堪,他乾脆請王子派人幫他賣掉在要塞以東的土地,把全家都搬來邊陲鎮居住。羅蘭自然答應下來。
另一人便是布萊恩,羅蘭授予他騎士身份,並問他是選擇土地還是在軍隊裡服役。
如果選擇土地的話,便不能再加入邊陲鎮第一軍。若加入軍隊,就必須向其他人那樣,靠戰功晉升,獲取獎勵的土地。布萊恩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後者。
如此一來,羅蘭對土地使用規劃也有了一個大致的版圖。
以赤水河為界,與絕境山脈所夾的土地為居民區,窄處約三公里,寬的地方則有七八公里。以後既可以建設小區,也可以當作獎勵土地,賞賜給晉升軍官。
赤水河對岸,則是未來的工業區和農業區,土地一直可以延伸到南境,只不過目前仍是成片的樹林,遠處還有起伏的小山頭。待到人口滿足需求時,羅蘭必然要著手開墾這片林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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