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便是丨警丨察如此近距離直觀的看到一顆人頭也被嚇得不輕,張釗後退幾步差點沒坐在地上:“這是什麼情況?李林甫怎麼會被人殺了?”
他由剛開始的震驚轉而變成了憤怒,他可是丨警丨察,準備逮捕的兇犯竟然在這個時候被人殺了,而且腦袋還被人帶到了我這裡,他當然會生氣。
即便是罪犯也享有基本的人權,最起碼上了法庭以後,他可以選擇上訴,可以選擇請律師為自己辯護,即便是他應該被審判,那也是法院的工作,而不是濫用私刑。
“他是被我殺的。”
正巧這個時候,那個趕屍家族的傳人從椅子上站了起來,然後從自己的口袋裡掏出來一個證明給張釗看了一眼。
本來勃然大怒的張釗在看到這個證明以後頓時冷靜了下來:“看這份證明的公章和材質應該不是偽造的,不過真的有這個部門嗎?”
“你不知道的不代表不存在,拿著這個證明就可以結案了。”
雖然他提供了一份證明,不過人到底還是死了,他還是跟隨張釗回到局裡做了一下筆錄,隨後張釗請示省廳,決定此事可以結案。
李林甫和史國華人因為涉及宣揚邪教教義,殺害多名富商及官員之子,理應被槍決,但是此二人自相殘殺,現已伏法,所以不再另行判決。
至於我和張釗本次破案有功,所以全都受到了省廳的嘉獎,而我也是徹底坐實的警局顧問的這個身份,算是張釗的副手,雖然不用上班,不過也有工資,在市局有事情的時候則需要到場幫忙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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