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難道是我年歲大了?”李易發現小孩子們喜歡吃,大口大口地往嘴裡塞。
“酸甜口的,裡面又有西瓜、黃瓜。”
小蘭分析,孩子們對這個味道的適應性強,冬天有西瓜和黃瓜,當然愛吃了。
“初五拿到聞恬蘭香閣,給她們吃。”永穆公主明白李易的意思。
“莊子裡因為技術的提高,正在製作運動鞋。原想著給你的護衛們換上,輕便,不過……”
李易看一眼不遠處站著輪換吃牛肉燉蘿蔔的女護衛,目光放在對方的腳上。
女護衛穿皮靴,她們的蠶絲|襪裡面有羊絨織的毛褲。
蠶絲|襪套在外面,像沒穿東西一樣,誘惑人啊!
會影響敵人的判斷,除非對方的男人不喜歡女人。
現在穿的到小腿的皮靴,靴子頭的部位加了鋼板,重量大,殺傷力卻強。
換成莊子裡研究出來的運動鞋,輕便的後果是踢人遠遠比不上小皮靴。
永穆公主順著看過去:“現在的鞋沉,好用?”
“長時間奔跑累,瞬間攻擊的效果好,新鞋跳得高,有彈性。”李易給出二者的優劣。
“一部分穿靴子,一部分穿新鞋,再輪換著。”永穆公主想到個兩全其美的方法。
“好主意,這鞋也能賣,不過莊子裡先穿。”
李易就想換上運動鞋,重量小,他現在穿的是帆布面、橡膠底的疙瘩鞋。
疙瘩鞋抓地強,他小時候踢足球和跑步最願意穿。
現在穿著能提高他的戰鬥力,即便白大褂配疙瘩鞋顯得不倫不類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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