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剛剛你帶著隊伍衝過來幫我,獎賞你的。”
李易對大狗說,他知道三十多隻狼對狗群的威懾。
狗群不是獵犬,就是買來的土狗幫著看地,換成同樣數量的獵犬,三十四隻狼獵犬自己處理了。
比數量,一隻狼王沒用。
通常數量少的時候,狼會退,狼不想承擔那麼大的傷亡。
有主人在,這樣的土狗也敢上,狗仗人勢。
狗的眼中,主人就是王,很厲害,自己都不敢咬。
大狗看看地上的東西,聞聞,伸出舌頭吧嗒吧嗒吃,吃了十幾個粒,又轉頭對自己的隊伍裡的一條母狗叫喚。
母狗跑過來,低頭吃,吃幾口,大狗把這條母狗擠一邊去,又叫喚,第二條母狗上前吃。
沒了,李易就給了一把。
“行啊,都成階級了,整個隊伍全聽你的?”李易拉著永穆公主繼續走,不給狗糧了。
大狗卻知足,這是它吃過的最好吃的東西。
“李郎,它讓別的狗來吃?”永穆公主分辨不出公母。
“接觸的時間短,後來的兩隻是母狗,它是公狗,這種情況很好,但有的母狗要是肚子裡有了崽子,能帶領成群狗的公狗會照看。”
李易指的是大群狗,不是家裡養兩條狗,公狗不會讓母狗。
但要是有了小狗,公狗想搶吃的,母狗會咬公狗,甚至主人的行為給母狗不安全感,母狗連主人一起咬。
成群的狗,跟狼群差不多。
“那兩隻母狗有崽子了麼?”永穆公主對這個沒有了解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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