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色清涼,外面起了微風,燈籠隨之輕輕搖動。
食堂中李隆基聽著李易在那講解。
“以次品榛子報稅,拿良品榛子販賣。眼下大唐店少而攤多,只能費勁去找大宗賣家收稅。
貨物量少不交稅,個人上山採榛子,挑擔子賣,再讓其交稅,是害民。
商家運一船榛子,可以說是許多個人一起的貨,分開來,便不夠交稅。”
李易說出低價報關、分散所有權的方式規避稅收。
“可能杜絕?”李隆基發現漏洞太大,簡簡單單的,稅就少交或不交了。
李易搖頭,表示沒辦法。
莫說大唐,什麼時候都有人在避稅,註冊制下的公司都能有一堆手段,何況是如今。
他勸:“只要能收上來一些稅,朝廷日子好過了,允許個別狀況存在。
若以稅收多少而定政績,各地稅收一定會很好。
不過當地會為了政績而苛待百姓和商戶,強制徵高稅。
涉及到商品分級問題,商人又不能出具收購單和品次說明。”
李易想到了宋朝,宋朝時候鹽鐵酒茶專賣。
入城的不管數量多少,一律收稅。
開店和鋪子收的叫住稅,外來送貨的叫過稅。
大唐目前只有酒專賣,葡萄酒不算。
凡糧食酒,個人偷偷釀了喝沒問題,賣是大問題。
李隆基沉吟片刻:“收了商稅,至少種田的百姓會好過,稍有災害,可減免租賦。”
“三哥所言不錯,整個大唐,大家應一起負擔。
只從某一方攫取利益,某一方只要遇到動盪,有人造反,必然眾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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