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東主,他們說要貨,八折的貨,他們可以多賺兩成的錢,說下次有這等好事,還找他們。”
宋德說著說著笑起來,大家一起去騙人,按東主的話說這叫……組團行騙。
“都是靠大家幫襯。”李易對長安的商人們非常滿意,有事一找就好使。
“東主,我帶他們吃了。”宋德說一句,高興地離開,走路的時候一躥一躥的。
“叔叔,二十一萬緡,可以買很多東西了。”王皇后對數字比較在意。
“要把出去的人接回來,再給予補償,雖說應該由朝廷來出補償的錢,不過吏部……不能得罪。”
李易把問題歸在吏部身上,縣令配合著傳播謠言,吏部有監查百官之責。
眼皮子底下的事情,你吏部都發現不了?
當然,御史臺同樣別想好,你們不是聞風奏事麼?幹啥去了?
想歸想,指責歸指責,李易知道不能找任何部門的麻煩,除非他是剛出校門的那一刻。
後來才明白,世界上哪有那麼多的道理,國與國都如此呢。
既然如此,自己補償吧,未來還要在藍田縣展開工作,需要得到當地的人支援。
“對,不能得罪。”王皇后附和,她心中遺憾。
早知道叔叔的計策那麼全套,再跟三郎說說,晚些出手,看那些人倒黴。
現在抓是抓了,但是不過癮。
李隆基倒是不後悔出手過早,他對那些礦石比較感興趣,藍田縣有玉,大家都覺得玉好。
易弟對玉沒有絲毫的興趣,反而要石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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