藍田縣的早上是個大晴天,早上本不是個喝酒的好時候。
不過在一處縣中的大院子中,正有一群人在飲酒,沒有歌伎相陪。
他們吃的還是烤串兒,竹籤子穿的羊肉串兒。
“恭喜馬兄,眼見著百姓逃離,還有的在賣地、賣祖產,他王尋王縣丞定然無法再收取商稅。”
席間,一個左眼上面有顆痣的二十幾許的人,對著一個與他年歲看著相差不大的男子說話。
“嗯!”被稱呼為馬兄的人很得意。
他喝一口酒:“商稅豈能隨意收取?二十稅一,或三十稅一,那是毛利稅。
若所賣的東西本錢二十錢,賣三十錢,收一錢的稅,便是十錢給出去一錢。
何況交了稅,自然就知道我等買賣賺了多少錢,錢多會遭人惦記。”
他一出聲,其他人紛紛應和。
“馬兄所言極是,買賣一次就交一次錢,朝廷什麼都不用管,我等卻辛勞,哪有這等好事。”
“他王尋被派過來當縣丞,推定收稅之事,真以為我等會幫著他收稅?”
“可不是麼,咱們為何看他收稅收不好時再彈劾?要直接讓他收不好。”
“哎呀,可是苦了一些百姓。”
“是哦是哦,苦了百姓,哈哈哈……”
“這主意是關兄所出,等低價買地的時候,應當是關兄佔大頭。”有人提議。
大家一起看想一個四十多歲的留了兩撇鬍子的人。
此人卻連連擺手:“不可,不可,我只是為了報仇,我那武工縣的窯是被人硬奪過去,朝廷背後有人出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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