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慨一番之後,李慕收拾心情,思考著接下來要做的事情。
於公於私,大周律中,以銀代罪這條,都要廢除。
於公,廢止此條,是伸張公道正義。
於私,如果李慕以後好不容易抓到衙門的人,都能隨便扔幾張銀票,就能大搖大擺的從衙門走出去,百姓對於他,對於衙門,如何信服?
不能使百姓信服,自然也不可能從他們身上獲得念力。
然而,十多年來,不知道有多少有識官員想要廢止此法,都以失敗告終,他又要怎麼做,才能不重蹈他們的覆轍?
李慕在衙房中思考,張春揹著手,從外面走進來,問道:“聽說你去刑部大鬧了一場?”
李慕道:“怎麼能叫大鬧呢,我只是配合他們,做些調查,調查完了就回來了。”
張春無所謂道:“只要你別把麻煩帶到衙門,外面你愛怎麼鬧,就怎麼鬧……”
李慕勸他道:“有時候,鬧一鬧是有好處的,張大人你難道不想要大宅子?”
張春臉上浮現出一絲羨慕之色,隨後就斷然道:“本官不想,那麼大的宅子,打掃起來得多麻煩……”
李慕道:“打掃之事,有下人去做,陛下都賞你宅子了,肯定也會賞一些丫鬟下人,張大人你想想,你每天下了衙,回到家裡,舒舒服服的往椅子上一坐,就有漂亮丫鬟給你捶背捏肩,端茶倒水……”
“別說了!”
張春臉上露出堅決之色,說道:“你就說破天,本官也不會陪著你胡鬧,本官對五進的宅子,對美貌丫鬟不感興趣!”
Loading...
未載入完,嘗試【重新整理】or【關閉小說模式】or【關閉廣告遮蔽】。
嘗試更換【Firefox瀏覽器】or【Chrome谷歌瀏覽器】開啟多多收藏!
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,可以切換電信、聯通、Wifi。
收藏網址:www.peakbooks.cc
(>人<;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