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很帶感,讀起來卻很堵心。
因為知曉了結局。
他也就是現在不缺錢,敢這樣寫。
但是宋琛覺得好虐好爽啊。
他從剛開始落筆的時候就因為心裡想著這個梗,覺得很帶感。要知道知不知道反覆穿越梗,在從開頭讀這篇的時候,是完全不一樣的感受。
知曉最終結局的餘諾,是懷著一種怎麼樣的心情,在駱聞聲失蹤以後,按著前世的軌跡尋找他,然後帶著他回家,看著他一次一次裝死,最後真的死在自己懷裡。
要知道駱聞聲死的那部分,他寫失智的駱聞聲忽然清醒,叫了一聲“諾諾”的時候,那一句“餘諾知道,就是這一天了”,簡直虐到他一寫出來就淚崩啦。
我知道這開頭的美好,結果對於你我卻都是煎熬,可這夾雜著碎玻璃渣的糖,重來一次,我就是願意再吞下去。
寫進去以後沉浸其中,會代入到角色裡,想著餘諾躺在地上仰望十七歲的駱聞聲的時候,心裡是什麼感受。
太他媽虐啦,他就愛這種偏執的糖中帶刀的人和故事!人不在這酸爽中爆發,就在這酸爽中滅亡!
其實仔細想一想,《離婚》也是這種路數。
他估計是現實裡太麻木,所以偶爾會有肆意的瘋狂,想嚐嚐這酸爽的滋味。人要有機會,就是應該生生死死愛一場,重來一次也不後悔的人生,才是最完美的人生呀。
他就放了一首《star sky》,特別激昂的一首純音樂,腦子裡浮現著餘諾在冬日的清晨奔跑的場景,他穿越幾世重複這一刻的奔跑,只因為心中奮不顧身的愛,他如果能拍出來,他肯定拍的很帶感,奔跑,也是很多作者心目中的經典橋段,最好能跑多快跑多快,颳著大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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