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四人剛剛在局長辦公室內被大罵一通,局長認為我們辦案不利,省裡似乎對“v”殺死第七個人的舉動很不滿,直接給牡市警局下達死命令,限三天內破案,否則就要對警局進行大換血,而頭一個,自然就是高局長。
當我聽到這項命令後,心中已明白原因,“621兇殺案”的難度省裡不是不知道,而且牡市警局每個人都在盡力的工作,他們豈會因為多死一個人如此憤怒?
緣由是因為一個人——金夜。
金夜被“v”打中肋骨,好在的是沒有傷及到肺臟,不過他已經不可能再參與案件的調查,昨晚送到醫院,取出子丨彈丨後就被人連夜接往省裡。
他在路上還與我打過一通電話,語氣很是憤怒。
“青犬,你明明有機會殺了他的,你為什麼不那樣做?我挨一槍沒有什麼,可你竟然放他逃跑,老子這一槍,白他媽捱了!”
“我一定會跟上級如實彙報案件的進展,包括你動用社會關係尋找‘v’的蹤跡,還有聶曉森的事情,他在看守所被人打的終身殘廢,你卻從來沒告訴我。”
“我很生氣,我要讓你知道,放走他的代價!”
“你會後悔的,這樣的罪犯,留著他只會威脅到更多人的生命,他一定會再殺人的,一定會!”
說實話,我對金夜的憤怒並沒有過多的看法,情有可原,昨夜在廢棄工廠主樓的天台上,我的確有機會殺死流浪漢,但我卻選擇了放棄。
Loading...
未載入完,嘗試【重新整理】or【關閉小說模式】or【關閉廣告遮蔽】。
嘗試更換【Firefox瀏覽器】or【Chrome谷歌瀏覽器】開啟多多收藏!
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,可以切換電信、聯通、Wifi。
收藏網址:www.peakbooks.cc
(>人<;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