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看著他的身影消失在樓下,往地上狠狠啐了一口吐沫,恨意更盛,掏出鑰匙開啟門,眼睛凌厲,環顧屋內的景象。
什麼都沒有變,鞋架擺放整齊,地板光滑潔淨,茶几上的杯壺也一如往常,門鎖沒有被撬動的痕跡,顯然掛白綾的人並非為錢財而來。
我坐在沙發上思索很久,覺得安裝監控費時費力,而且很有可能那個人會因此不在出現,我絕不能讓他逃掉!
其實想要抓到他很簡單,不過派幾個人埋伏而已,對我來說,最為難的是,即使真的抓到他,我又能給他定什麼罪呢,騷擾家庭?還是破壞治安?惡作劇又不會被送入監獄。
他未傷害小雅,也沒有擅闖民宅或者偷竊,僅掛一條白綾,灑些米粒,可以編造無數個藉口矇混過關,最多最多我也只能拘留他四十八小時而已,他還有權力去法院告我,到那時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的局面。
我想到了在醫院鴨舌帽男子給的紙條,忍不住拿出,但未等開啟又塞回兜內。
不,我不能與翻海龍同流合汙。
我也不會僅僅給掛白綾的人口頭警告,他既然這麼做,肯定有自己的原因,如果不是我真的判了冤假錯案,那他背後居心叵測的指使者,才是我的目標!
老虎的人?林縣老五的人?或者是秦明宇的人?
白綾事件開始的時間,正是我恢復警職的第一天,而我這段時間辦的案子,不過只有金皇洗浴拘禁、拐賣、強迫婦女賣,淫的犯罪集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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