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個條件。”
“想娶我葉姐兒,你們大力得來咱賀家住。不算入贅,但我捨不得葉姐兒。要是人活了他就住我家,死了就入你們的墳,葉姐兒也不去你們李家。”
“不要你們一分彩禮,不成這事就算了。”
李翠花聞言,差點要眼前一黑。
她啜泣地說:“俺大力剩下的日子不多了,俺要親手送他走。”
李阿婆冷漠又固執地說:“不行就算了。”
“送來我這裡,他有活路,我家砸鍋賣鐵給他治病。留你家,死了埋祖墳。”
李翠花又央求道:“讓葉姐兒去我家伺候他幾天,讓他最後這幾天心裡快活快活。他歪在床上,啥都動不了,你家葉姐兒送完他一程還清清白白可以嫁人。”
李阿婆生氣地砸了柺杖,“背了剋死丈夫、成分又不好的葉姐兒,還能指望嫁人?”
“愛聽不聽,滾。”
李翠花艱難地做著決定,她眼珠子轉了又轉,她剛才傷心過度之下遺忘了老太太說的那句“砸鍋賣鐵”送大力去看病。
她宛如瀕死之人抱著救命稻草似的,靈堂一亮,說不定老地主家還藏著金子哩!
他們能救了她的大力!
李翠花抹乾了眼淚,抽噎地答應了。
李阿婆仍嫌不夠滿意,她敲著柺杖說道:“到時候請幾個公證人過來,讓他們聽聽大力以後得住我家。”
“陪著我葉姐兒。”
李翠花為了兒子的命又“屈辱”地應下了,傍晚立即請了村裡幾個德高望重的長輩,在他們的見證之下籤了這條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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