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再後來不知道什麼原因,他忽然賣掉了自己手裡所有的產業,包括最賺錢的紡織品和服裝奢侈品,開始投身傳媒事業,創辦了《壹號週刊》,也就是現在《壹號傳媒》的前身。”
“不知道什麼原因?”韓嵐眉頭一擰,看著徐達。
“是的,不知道什麼原因。”徐達點零頭繼續道,“李銘英後來自己回憶的時候,只是當時看中了香江娛樂圈的繁榮,覺得是個商機,但我認為應該沒這麼簡單。如果真的是看中香江娛樂圈的話,應該投資香江娛樂公司才對,那才是當時香江娛樂圈的最大紅利獲得者。傳媒當時所能賺到的錢,遠不及他的紡織品出口和奢侈品牌。”
“所以,我們猜測,他投身傳媒事業是有其他見不得饒原因的。林總透過國外的關係網也查到了一些東西,當年李銘英紡織品出口到西方時,最大的買家背後好像有一些黑色勢力的影子。不過這種東西也不是我們能查得明白的,只能是有些推測罷了。”
“就因為這個,林歸一那魂淡就敢信誓旦旦跟我他[賣公徇私]?”韓嵐問道。
“韓帥,雖然只是沒有證據的推測,但是後來李銘英所做的事情,也在一步步向著我們推測的方向發展。”徐達笑道。
“《壹號週刊》的定位一開始就是走市民化的低價道路,再加上各種低俗內容十分吸引眼球,所以在同期期刊中還是很有競爭力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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