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千萬,公司不可能拿七位數目去保一個糊逼,所以私下賠償這條路被堵死了。爛船也有三斤釘,他雖然不是一流經紀人,勝在圈內摸打滾爬的時間長,經驗老,做判斷也快。
先向大眾打入“事出有因”的第一印象。
他快,莫青衣比他更快。
只是不在一個方向快。
莫青衣打了兩個電話,一找律師,二報警。
離開段舒住處後,他直奔最近的大醫院,抽血檢驗,雖然驗不出喝的是什麼迷藥,但能驗出服用過安眠、鎮定類成分的藥物。立案後帶著警察到極夜酒吧抽調監控,畫面裡能看出犯人的作案過程,可惜……
“犯人很小心,衛衣的兜帽遮臉遮得太嚴實了,哪怕是進門時的監控都沒拍到臉。”
“不過他跟酒保說過話,等認人吧。”
莫衣亮出手機裡的一段影片:“還有影片證據。”
眾警員探頭來看。
手機裡的影片,將陸錦川的側臉清晰地拍了進去,而且持機的拍攝人像是學過攝影,畫面極為穩當,在人流湧動的酒吧中愣是一點不晃,觀看體驗上佳。為了避免效果像給陸錦川下套,前面還有一段對話——
‘姐,快給我拍一下,我要跟同學炫耀。’
‘行行行,下次你乖乖做題,我再帶你去別的地方,誒……?等一下,那不是莫青衣嗎?’
‘啊?那是誰?’
影片很長,除了弟弟的演技有些生硬之外,段舒聲音主導了整場戲,彷佛真是一次偶遇,將犯案過程完整地紀錄了下來。警方歎為觀止,很少遇到這種證據自己排著隊送上門的操作了。
Loading...
未載入完,嘗試【重新整理】or【退出閱讀模式】or【關閉廣告遮蔽】。
嘗試更換【Firefox瀏覽器】or【Chrome谷歌瀏覽器】開啟多多收藏!
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,可以切換電信、聯通、Wifi。
收藏網址:www.peakbooks.cc
(>人<;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