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院很近,等會兒我還可以去接韓凜下班。]
“我聽韓凜說你們有計劃搬家?”方適問。
朝歌點點頭:[現在住的地方離醫院太遠,韓凜每天上下班都會花很長時間,不方便。]
“有計劃好搬到哪裡嗎?”方適問。
朝歌嘆了口氣:[我看了很多個樓盤,還有一些二手公寓,都沒找到合適的,搬家太難了。]
方適笑了笑:“確實是這樣,當初我為了找到合適的別墅,也下了很大功夫。你這才剛開始呢,等真要搬的時候,你會發現自己的東西多到永遠都搬不完。”
朝歌做了個哭臉的表情,以示自己心情崩潰。
“對了,週末我要帶幾個小朋友去電玩城,你要一起嗎?”方適問。
朝歌的年紀比幾小隻大不了多少,方適也有心介紹楊羽凡和他們倆認識,藉著一起玩的機會熟悉對方,是最好不過。
[點點他們嗎?]朝歌問。
方適點頭:“如果鍾絮原意,我想帶他去。還有一個人……你那天在陵園門口見過了。”
朝歌嘴巴張開,看起來像在“啊啊”叫:[是你男朋友!!]
“不是男朋友,你別瞎說。”方適臉上發熱,“反正就這幾個人,到時候晚上一起吃頓飯,韓凜輪休的話也可以叫上他。”
[我要來我要來我要來!]朝歌超級無敵歡喜地比劃了三遍又三遍,[我要來!]
活像一個興奮的尖叫雞。
下午五點過,朝歌離開去接韓凜下班,方適則敲門去了鍾絮房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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