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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閱讀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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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威脅來達成目的。

他甚至想過,如果林知不願意去公司, 執意要跟著羅素離開。那他絕對要去踢門,搶也要把人搶走。

此時見到了林知一個人在公司, 理智才稍稍回籠。

只是料想到林知跟羅素可能發生的事情, 又覺得崩潰。

他在理智和衝動間來回徘徊, 不是沒看到林知眼底的絕望。但他不知道, 這種絕望,是因為什麼。

他只知道, 林知那樣的性格,寧為玉碎不為瓦全。如果真的愛上了別人,那他毫無機會。

所以,即使手段再卑鄙,也要將人綁在身邊。

只是一瞬間的理智崩塌, 他沒有反駁林知的話,並且鎮定的應下:“是,就看你怎麼考慮了。”

若是柯天明在,指不定要鼓鼓掌,讓大家都聽聽,原來厲南書也會這樣的渣男言論。

林知咬牙,拼了命的嚥下眼淚,抬手甩了厲南書一巴掌。

厲南書沒躲,下一秒便抓住她的手。

林知也沒躲,驕傲的抬著下巴,冷聲道:“這是何夏欠我的一巴掌,替我還給她。”

厲南書捕捉到她言語中的細節,問:“何夏對你做了什麼?”

林知甩開他的手,冷笑:“跟你一樣的面目可憎。”

她轉身離開,厲南書抬腿便要追。

林知停下腳步,厲南書便跟著停下。

林知沒有回頭,聲音帶著一絲空靈感,在寂靜的夜空下,脆弱而縹緲。

她說:“厲南書,我對你再無一絲念想。”

說完,她便走了。

小王一直看著這邊的情況,發現兩人吵起來後,一直準備著,怕萬一有什麼不對,至少要來勸架。

林知是女士,怎麼樣都會吃虧。

令他吃驚的是,吃虧的竟然是厲總,那位高高在上的大人物。

小王將車子開到林知面前,見她上車一言不發,也不敢多問。透過窗戶發現那位厲總還站在原地不動,好像得了癔症一樣,呆呆的。

他不好多看,只能啟動車子。

過了好一會兒,才聽到後面林知悶悶的,帶著一絲鼻音的聲響:“抱歉,讓你久等了。”

小王連忙說不必這麼客氣。

而公司大樓門口,厲南書還站著。

儲建跟李送涼談完,發現兩人正吵著,也不敢出來,直到目睹林知甩的那一巴掌。

儲建倒抽一口涼氣,本來還對被潑的那杯咖啡耿耿於懷,此時倒有了絲同病相憐。

令他吃驚的是,厲南書竟沒有動怒。

就這麼站著,一直目送著林知離開,直到看不見影子,也痴痴望著那個方向。

儲建心底打著小九九,估摸著時間是絕對看不到甩巴掌的那個時間,才敢出去打招呼。

“哎喲!厲總怎麼在這裡?”他誇張的喊:“厲總能來我們公司,真是讓公司蓬蓽生輝啊!”

厲南書並沒有理他,視線掠過,落在李送涼身上。

“她生氣過後晚上容易失眠,要喝新鮮的羊奶,你去給她送一杯。”

這個她,必定指的林知。

李送涼帶著林知這麼久,也沒見過她有什麼小姐公主病,還覺得她好相處的很,一下沒反應過來。

過了會兒才問:“現在哪裡去找新鮮的羊奶?”

厲南書道:“趙特助會聯絡你。”

儲建看他離開的背影,嘿了一聲,砸吧一下嘴:“大資本家就是傲氣,不屑看我這種小人物。”

李送涼給了他一個白眼,儲建想起什麼,連忙道:“看起來這位厲總對我們林知感情不淺,這是公司的好機會啊!”

李送涼看著儲建大腹便便的模樣,盯著他的禿頂看了眼,淡淡笑一聲:“的確是好機會,可有些事該怎麼做,有些話該怎麼說,褚總可要回去好好想清楚。否則。”

李送涼做了個自刎的手勢:“偷雞不成蝕把米。”

林知回到家的時候,又是快十點。

她以前戲不多,雖說是混娛樂圈的,但因為儲建的壓制,說起來跟跑龍套的也沒什麼區別,主要還是靠李送涼給一點配角。

以前的生活狀態是非常規律的,幾乎每天都能五點前到家。做個簡單的晚飯,再泡個澡,閒暇時候看看書追追劇,十分愜意。

如今快要一個月時間,她沒法早於十點睡覺了。

也許久沒有畫畫,上次畫到一半的風景,到現在還沒有畫完。

沒有睡意,林知索性去了畫室。

她當初選擇租下這個房子,別的沒有什麼,就是有這麼一個明亮寬敞的空房間,足夠她施展。

畫畫是一件費錢的事情,她當初畫畫,用的都是最好的畫筆紙張。

林睿博為了讓她開心,給她到處蒐羅一些名紙名筆,一張紙看起來普通,卻要五位數的價格。她小小的筆架上掛著的畫筆,足夠買下普通人家一套房子。

林知懶得畫室和家裡搬來搬去,工具原封不動買了兩套,一套放在畫室。

那時候岑甯總說,你這些東西放在畫室,小心被偷了。

林知那時候不會在意這些,偷了就再買。

如今倒是慶幸,幸好她最愛的這些畫筆,全都放在了畫室。

那時候抄家,連林睿博那些昂貴的鋼筆都沒有放過。若不是她放在了畫室,如今連畫畫都覺得奢侈。

林知伸手輕輕拂過筆架上的那一支支筆,這些都是她的寶貝,最艱難的時候,也沒有想過賣掉。

掛在最中間的達芬奇4282號筆,是厲南書送的。

林知雖畫的是油畫,可最愛水彩。厲南書對繪畫一竅不通,查了一些推薦,便買了一支大家都說很好的筆。

那時候他還驚訝,一支小小的筆,竟賣到這麼貴。

幾百塊錢買一支筆,可以抵他好幾天生活費。

林知收了禮物,滿心歡喜,也沒有告訴厲南書,她的其他筆全是知名大師手工定製,為她的手感量身定做。

這支在厲南書眼裡昂貴的筆,抵不上林知其他筆的一個零頭。

後來卻也成了林知用的最多的筆。

時間長了,筆頭有些禿,筆毛明顯短了。

林知突然沒了畫畫的興致,將那支筆收起來,又去了客廳,將她喝水的杯子也收起來。另外零零散散的,厲南書以前送她的東西,全都一件件收起來。

厲南書看似不愛說話,也沒什麼情趣,可實際上是個細心的人。

在一起近一年時間,給林知買了許許多多的東西。

除了口紅包包等等女生愛用的玩意兒,還有各種生活用品。

林知穿鞋總打腳,他的包裡便會隨身攜帶邦迪。還有各種林知慣用的小東西,指甲鉗,隨身攜帶的小鏡子小梳子等等。

還有一枚戒指。

那是厲南書第一次參加全國性比賽拿到的獎金買的,兩人一起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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