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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名:家道中落後被前任捧紅

作者:古莘

六年前,林知被狠心拋棄,傷心欲絕。六年後,厲南書回國,說要跟她結婚。林知面容驕矜,眸光鎮定,揚手甩了他一個巴掌。狗男人,你以為你是誰?【破鏡重圓追妻火葬場】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給大家推一下即將開文的兩篇預收,喜歡的話可以都收藏哦~《每天都在想怎麼悔婚》林苗苗從小就喜歡容川,圈子裡的人都知道。最近容川住院,林苗苗衣不解帶的照顧,終於換來了一絲鬆動,她歡天喜地的籌備婚禮。可好景不長,婚禮前夕,林苗苗身體發生了一些變化。不僅變成了一顆人參精,還能預知未來。未來的劇情走向是這樣的,容川答應結婚後,在醫院重逢了身患白血病的白月光。白月光可憐的現狀讓容川心軟,失而復得才是人間至愛,很快兩人就重新在一起。記憶回攏後,林苗苗準備的婚禮成了笑話。卑微了這麼多年,也不如別人一個回頭。徹底清醒後的林苗苗二話不說,一腳將容川踹開。呸!本人參寶寶不伺候了!*分手後林苗苗混得風生水起,到處留下赫赫大名。男主慌不擇路,掏出準備好的六十六款鑽戒去未來岳父岳母家求救。“我不過就是選擇困難症沒決定好用哪款戒指求婚,怎麼老婆就以為我出軌把我踹了呢”【女主萬人迷,金手指非常粗。粗到隨便在哪塊地上扎一下根,那塊地就會旺幾十年】【男主情感遲鈍非出軌,一個明戀一個以為早就在一起】【追妻火葬場,遲鈍是要付出代價的】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《前妻發現我是替身》林晚和沈尋結婚的時候,沒有婚禮,沒有祝福。整個城市只知道林晚未婚先孕,靠著孩子上位,空有總裁夫人的名頭,卻毫不被尊重。林晚不慎流產,瞬間成為所有人的笑話,大家都在猜,沈尋什麼時候把人甩掉。後來,林晚主動提出離婚,大家都當看笑話一樣,誰也不相信對沈尋死纏爛打十餘年的她捨得放棄。直到林晚拿出簽好字的離婚協議,收拾好行李。“沈尋,我放過你,你也放過我。上半輩子,是我的痴纏讓你煩惱。下半輩子,我們再無干系。”一月後,沈尋仍不相信那個對自己愛之入骨的女子會真的離開。朋友戲謔說起時,他信誓旦旦:“沒離婚,鬧脾氣回孃家罷了。”後來,沈尋捧著比人還大的花束,去林家攔人。林晚身邊站著他的親弟弟,態度囂張的表態:“她已經不是我嫂子了,我愛怎麼追求怎麼追求,跟你無關。”林晚笑得仍舊溫婉,透出的寒意卻讓沈尋軟了腳:“沈尋,我才發現,當初救我的護我的全是沈覓,我愛的也是他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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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、001

九月初秋,太陽還是熱辣辣的毒。一路過來,林蔭道上樹葉被曬得發亮,熱風吹過,呼啦啦一陣,燒得人全身起汗。

林知從大廳走到接待室的短短三分鐘,已經透了一層薄汗。

李送涼從包裡翻了紙巾出來,站在門口,讓她擦一擦汗,不要丟了儀態。

林知接過,拿出化妝鏡,對著鏡子,小心仔細的將額頭兩邊的汗輕輕摁幹,又順了順發絲,讓自己看起來自然一些。

“不要緊張,宋導既然讓我們來了,肯定是看好你的。”李送涼怕她緊張,導致發揮不好,低聲安撫。確保兩人都平靜下來了,才輕輕敲響接待室的門。

“進來。”宋導渾厚的聲音響起,李送涼推門進去的時候,還聽到他正跟旁人在解釋:“有個小演員今天約好了過來,本來是不該衝撞您的,只是已經讓人等了一個小時了,也不好耽誤人家。我跟他們說兩句,您稍等片刻。”

如此恭敬的態度,宋仁雖不是什麼國際大導演,也不至於這樣做小伏低。

李送涼斜斜一眼望過去,對面是一對男女。男子閒閒坐在沙發上,手裡翻看著一本雜誌,舉手投足透著一股散漫的優雅。

他視線投過去的時候,男子恰好抬眸,並不說話,眼底也沒有多餘的神色,只是將目光落在他身後的林知身上。

李送涼並不多想,林知長相出眾,即使在娛樂圈也難得一遇,陌生人多看兩眼也正常。

他又將目光投向那位女性,李送涼認識,當紅炸子雞,活躍在一線的女星。面容姣好,神情溫婉,站在男子的身後,俯身詢問要不要添一點熱水。

等看到林知後,目光中一閃而過驚詫和慌亂。但變化的太快,李送涼懷疑是自己看錯了。

宋仁走過來,李送涼不好再看,微笑著跟宋仁打招呼。

“宋導,這就是林知。林知,跟宋導打個招呼。”

他看向林知,提點她主動一些。未來得及說太多,只看到自己帶著的一向懂事的小姑娘目光呆滯,愣愣看著男子的方向。

他察覺出不妥,輕推了一下,又喊:“林知。”

林知回神,收回目光,落在宋仁身上,露出標誌性的甜甜笑容。

“宋導您好,我是林知。以前看著您的作品長大,沒想到能夠有幸見您一面,榮幸至極。”

她笑意不達眼底,宋仁仍是被逗樂,一個大美女這麼誇自己,怎樣都是高興的。

兩人又寒暄幾句,之後,一直是李送涼跟宋仁在討論合作的內容。

林知全然聽不進去,滿腦子只有剛剛一晃而過的男子的臉。

曾經多少黑夜,她一次又一次的夢到這一張臉。

夢到對方一如以往,在她的宿舍樓下等她。他們在昏暗的路燈下接吻,他輕輕的吻,越吻越用力,吻的她喘不過氣來。

她那時候嬌慣,被吻的喘不過氣來,還嫌丟臉,總是要生一會兒氣。他也不會哄,只是緊緊抱著她,說明天要早一點。今天下課做完事情已經太晚了,明天要在課堂上將事情做完。

她忘了生氣,說今天也不是很晚。一下課就來了,甚至來不及洗澡。

他便說,迫不及待見到她,一分一秒也等不了。

他不太會說情話,通常時候緊緊抿著唇,好像有很多的心事。

但少數時候,又特別會說情話。

普遍以為的情話,是辭藻華麗,充斥著情情愛愛的詩句。

可林知最愛聽他說的,是樸實無華,不經意間吐露的真心。

她愛死了這個男人的嘴唇,不管是吻她的模樣,還是低啞著嗓音說情話的模樣。

林知從回憶裡醒神的時候,好像又在外面烈日下走了一遭,一背的汗。好在站在空調底下,吹掉了那陣突如其來的滾燙。

這個男人,是她的初戀,也是她的前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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