軒回孃家,你帶那個<野>種過。”
<野>種自然指的就是她。
楊夕寧放下簍子跑了出去,一路跑到海灘上,鑽進海蒲草叢裡哭。
她有點想死。
就在半個月前,她親生的母親楊倩如打電話回來。
舅舅說:“媽病這幾年,手裡攢的錢都花差不多了,還養著青梨,不管怎麼樣,她總是你自己肚子裡生出來的,你得為她想一想?”
舅舅的手機漏音,她聽得清清楚楚,那邊的聲音乾脆利落,“我沒這個閨女,你願意養就養著,不願意養就扔了。”
輕飄飄的兩個字——“扔了”。
說得好像扔掉一隻摔破了的盤子,或者扔掉一隻穿爛底的膠鞋。
母親不要她,而舅舅在舅媽的威逼下也不想要她。
楊夕寧覺得是不是死了對大家都好。
正好有個人也像不想活了,正慢慢往海里走。
她靜靜地看著他越走越遠,再往前有條很深的海溝,當地人都知道,踏進去就是死路。
她忽地就怕了,大聲呼喊他。
那個人似乎也怕了,在水裡不停地掙扎。
她划著船過去,費了好大力氣才把他救上來,不當心被船幫上的釘子劃破手腕。
釘子上有鏽。
那時天已黑透,星光黯淡,她看不清那人的臉,只記得他渾身溼漉漉地,牙齒“咯吱咯吱”打著顫兒問:“你要不要緊,我帶你去醫院吧?”
十月天,海風呼呼地刮。
她很擔心他會感冒,也很愧疚。
如果早點叫他就好了,而不是眼睜睜看著他送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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