庭又不關心他,想想他也挺可憐的。”
“是啊。”
旁邊的警員忍不住插嘴:“你們怎麼了?別忘了他是殺了三個人的殺人犯!有再怎麼悲慘的經歷,也不是他犯罪殺人的理由,這是他自己做出的選擇,就該承擔後果。”
談著的兩個警員點頭,“算了,別想那麼多,我們的任務只是抓住嫌犯,審判是法院的事。”507房前,武警首先突入屋內,專案組成員緊隨其後。
昏暗中,走在前方的警員開著照明燈,迅速而輕聲前行。穿過客廳和廚房,走廊盡頭是一個臥室,房門緊閉。
專案組組長劉警官衝裡面大聲喊:“陶明!你已經被警方重重包圍,無處可逃,立刻放了張麗靈和李順,他們都是無辜的孩子!”
陶明低沉的聲音從裡面傳出來:“不準進來,不然我殺了他們。”
警察們的動作一頓,顯然有所顧忌。救下人質永遠都是行動的第一考慮。
突然的,沈文欽鼻翼微動,皺眉對著耳麥說:“很濃的血腥味,讓救護人員過來。”
誰受了傷,是嫌犯?還是人質?
老刑警也聞到了血氣,憑著多年查案的經驗,他沉聲斷定:“嫌犯剛才說話的聲音聽著正常,但吐息不穩,有些發虛,應該是他受了重傷。”
挾持著人質的嫌犯受重傷了,這乍一聽起來,像是一件好事。但實際上,越是在這種極端情況下,嫌犯自知絕路,反而很可能做出殘忍至極的事,與人質同歸於盡,臨到頭了也要拉上一個墊背的。以前就有這樣的案例。
Loading...
未載入完,嘗試【重新整理】or【退出閱讀模式】or【關閉廣告遮蔽】。
嘗試更換【Firefox瀏覽器】or【Chrome谷歌瀏覽器】開啟多多收藏!
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,可以切換電信、聯通、Wifi。
收藏網址:www.peakbooks.cc
(>人<;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