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狗要看主人,那麼狗咬了人後,別人找誰負責?
當然也要找主人。
永王如今陷入的就是這種困境。
自家養的狗咬了人,咬完就跑得無影無蹤了,被咬的人把賬算到永王頭上,天經地義的事。
永王辯無可辯,死者的屍體仍停在京兆府殮房,永王派人打聽過案子的細節,從死者身上確實發現了臉上的鞋印,以及案發當夜劉管事確實出了城,時間上恰好吻合,事發後劉管事不見人影,莫名其妙消失了。
永王將心比心,這麼多證據擺在面前,如果他是京兆府的不良帥,恐怕也會將嫌疑人鎖定在劉管事身上。
“翻天覆地,掘地三尺也要把劉生遷挖出來!”
永王府內,李璘雙眼赤紅,歇斯底里地咆哮。
死了一個難民對永王來說不算什麼,人命如草芥,更何況是難民,在權貴的眼裡,難民已不是人,而是一個新的物種,半人半鬼的物種,比草芥更卑賤。
可是當事情鬧大,數以萬計的難民跪在城門外,刑部,大理寺,御史臺都接了案狀,朝堂民間被鬧得沸沸揚揚,這個時候難民的死就不是簡單的事了,兇手要找出來,永王要背責任,處置不好的話,迫於朝野輿論的壓力,天子有可能嚴懲永王,或許會被削去王爵,貶為庶民。
所以事情鬧大後,永王府第一時間偵騎齊出,王府裡所有能用的人手都派出去了,翻遍了長安城的大街小巷,一定要將劉管事找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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