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葛臨嘉沒有理會左泰的狡辯,看向一旁的戶房主事,道:“損失多少?”
戶房主事瞥了眼左泰,道:“下官已經查過賬簿,臨川縣倉存有糧食三萬石,其他之物價值一萬貫左右。大火燒的太嚴重,無法確認。”
這戶房主事的意思其實很明白,倉庫被燒的太乾淨了,鬼都不知道原本在裡面的錢糧,是不是活起之前還在裡面!
左泰連忙接話,道:“下官前往洪州府之前親自清點過,所有賬簿都對的上。”
“來人,將左泰給我拿下!”
葛臨嘉忽然轉身,衝著左泰大喝道。
當即有衙役撲上前,將左泰給按住,就要捆綁。
左泰大驚失色,急聲道:“府尊,此事與我無關,你不能抓我,你也無權抓我!”
雖然臨川縣是撫州府屬縣,左泰是葛臨嘉的下屬,可真要抓一個知縣,得朝廷允許,在以往,葛臨嘉只能上書彈劾,等待朝廷的命令。
除非即時拿到鐵證,否則一般情況下,不能直接鎖拿。
葛臨嘉神色憤怒,語氣儼然,道:“你臨川縣的縣倉被燒,損失數萬石糧食,我為什麼不能拿你?我不止拿你,我還要上書請罪!”
左泰頓時語塞,葛臨嘉說的是一點沒錯,理由十分充分。連知府都要上書請罪,他這個當事知縣下獄有什麼問題?
“本府將命人暫代你知縣知之職,想清楚了寫好卷宗給本府,想不清楚,這輩子就別想出來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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