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,從剛一過來,郝老六就已經注意到了那些羊毛,儘管內心激動,但是他表現的卻很平靜。
過去羊毛對於草原上的人們來說,除了制氈時能用一點,其它的根本就是廢物,都是隨意遺棄在草原上任其腐爛。也就是明商的到來,才讓這些羊毛有了用處。
但也正是明商把不值一錢的羊毛,變得越來越值錢。
乾聖元年時,百斤羊毛才值百錢,而現在百斤值二兩以上,有時候甚至可以達到三四兩的高價。
在西安,價格更高!
這裡有多少羊毛?
這麼大一片的羊群,一年至少能出產幾十萬甚至上百萬斤羊毛,運回大明。那可就是十幾萬兩的回報。
不過儘管如此,郝老六仍然像是沒有看到似的,繼續與洛塔聊著天,兩人不時發出爽直的笑聲。甚至在晚上雙方互相瞭解著、試探著時候,他仍然沒有提到羊毛。
越是渴望得到一樣東西,就越不能表現的急切。
當天晚上,儘管看似醉意十足,但郝老六還是沒有立即回到帳篷裡,而是在這個小部落裡轉著。
在之前的宴席上,他能夠感受到這些藏人對蒙古人的敵意。
敵意……
瞬間,郝老六的目光一下子炙烈起來。
或許他看起來只是一個草原上的行腳商,可是在他的記憶中,異常清晰的記得他的職責。
瞭解這片草原,瞭解這片草原上的人,瞭解他們的想法!
將來呢?
藉著月光,彎腰拾起一把羊毛,然後郝老六自言自語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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