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巡從警局回來,警察和他聊了許多。案件還在調查取證期間,很多話警察都不能對沈巡說,沈巡知道現在是非常時期,問不出太多事。大約是長治的遭遇讓警察也覺得同情,沈巡臨走前,警察叫住了他,對他說:“盡最大可能以最快速度挖掘礦井,把人找出來。”
這一句話,讓沈巡明白了警察的意思。看來目前取證不順利,證據不足。呵,這就是現實。
回了招待所,韓東早已在那等候多時,見沈巡走近,也沒有如平時火急火燎地迎上來。
“你去哪了?”韓東臉色不愉,開門見山:“駱律師呢?”
“我暫時不回深城了。你回去的時候替我照顧一下我媽和萌萌。”
“我問你話呢,駱律師呢?”
“他們夫妻一直還在找錢,說明長治把錢轉移了,我會找到錢解決礦井的問題。”沈巡頓了頓,又繼續說著:“我發誓,我一定會把長治給挖出來。不會讓兇手逍遙法外。不管挖幾年,我都會挖出來。”
沈巡始終答非所問,韓東盯著沈巡,許久都沒有說話,只是死死盯著。
“那個叔叔,不是駱律師的叔叔,對嗎?”韓東的聲音冷冷的,他甚至有些鄙視地看著沈巡,聲音也開始拔高:“我去給長安買退燒貼,碰到了他的車,他把駱律師帶走了,我追了半天沒追上。你去哪裡了?為什麼不阻止?”
沈巡拿了煙出來,沒帶火,下意識上下摸著口袋找著打火機。他手一碰,正好摸到了駱十佳送的那隻打火機。他一直貼身收藏,沒捨得用。手下意識攥握成拳,喃喃自語了一句:“是該戒菸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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