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喜歡的事情。
再累,也是會開心的。
“我很幸運,有足夠天賦,也有很優秀的啟蒙老師。”鹿聽晚輕聲,“我媽媽是聞夏,你聽過她嗎?”
“聽過。”言璟,“我有朋友,也算是學畫畫的。”
準確一點來說,在這幾年的國內的畫史上,沒有人會不知道聞夏這個名字。
全國美展,國內最權威最頂級的藝術展覽。聞夏二十五歲時候,便成功拿下了全國美展的金獎,成為最年輕的金獎獲得者,一戰成名轟動業界,被譽為“難得一見的天才”畫家。
不過有些遺憾的是,在獲得金獎之後,銷聲匿跡似的,再無其他說得上名字的作品。
“你信那句話嗎?天才和瘋子,只有一線之隔。”
鹿聽晚閉上眼睛,眼前像是還有著聞夏的身影,溫柔的、恬靜的媽媽。
“……媽媽說,畫畫是信仰。”
鹿聽晚悶著聲,“可媽媽走了,Lucky也走了,他們都走了。”
可能是酒精作祟,平常說不出來的話,像是也變得輕鬆了些。耳邊潺潺的水流聲還在繼續,少女的尾音融在水聲裡。
“我的信仰,崩塌了啊。 ”
酒勁一上來,眩暈感十足,她喃喃自語,“矛盾又可笑的。”
“我沒有勇氣在繼續畫了,我不夠勇敢;我也不願意放棄,我放不下去。”
這一路上且看且行。
雖身在小徑之上,卻總不見光。
“阿晚。”言璟沉眸看著她。
她說要給他說個故事,可故事從頭到尾,她從沒有說出故事是什麼,只是單純的在闡述現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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