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裡吵,孃家鬧,最後還帶著人去找肖先生算賬。
在宅子裡的肖雯知道這些,靠在自己庭院的椅子上,半點動彈的想法都沒有。她吩咐了一聲:“隨他們鬧。”就算門口被人潑了顏料,她也沒半點反應,還讓人買了外頭傳言中的書來看。
僅憑藉流言蜚語想要搞她,太天真了些。
但肖雯也沒有料想到,她平日裡牽扯過的一個男子,家裡有個潑辣媳婦,一棍子將丈夫打出家門,拿著書就衝向了順天府,狀告肖雯和自己丈夫,說要離婚。
順天府府尹:“……”
當朝律法是可以離婚的,講究的是“七去三不去”,就是有七種情況,男子和女子就可以離婚,而有三種情況,男子和女子不論如何都不能離婚。
這個潑辣媳婦用的是其中一條:“他淫丨亂!”
順天府府尹:“……”這條律法不是這麼用的,雖然好像只能怪律法沒寫個明白。
正手上有一堆麻煩事的順天府府尹,深深嘆氣。他這兒的案子也和肖雯有關,看在肖家的面子上,總不能讓肖雯跑兩次吧?
他表示:“這事不需要肖先生出面,是你們兩夫妻的私事。”
潑辣女子出口就是三千字的斥責和辱罵,還試圖叫人過來潑水,讓他清醒清醒。
很清醒的府尹扛不住這等兇殘,只好說:“我們會處理。只是肖先生身上還有別的案子在身,不方便叫來對峙公堂。你這等離婚的事不用如此麻煩,只要你丈夫允了就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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