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鳳台與商細蕊風流半晌,雙雙衣衫不整地橫在沙發上說話。前臺的鑼鼓戲聲一絲半絲地傳進來點兒,像隔壁鄰居開了一隻無線電。程鳳台只能聽得出來是在唱京戲,敲鑼打鼓的高吊著嗓門,至於唱的是哪出,一個詞也聽不清楚。商細蕊耳朵卻很尖,開開心心說著話,臺上的動靜一點兒不漏地落在耳朵裡,忽然就一個激靈彈坐起身——那個胡琴又給拉懸乎了,這要是趕上他在臺上唱,不知要惹出他多大的脾氣。
一直豎著耳朵聽到完戲,談笑的心情也沒有了,穿衣裳係扣子。商細蕊的動作比程鳳台要快,穿著整齊了坐在那裡翹著二郎腿,無聊地兩手翻過來覆過去,比了一個戲裡小姐的蘭花指,覺得這隻愛慕者送來的戒指的效果很好,很亮,很能抓人目光。程鳳台一面系紐扣,一面沒好氣兒地瞅著他在臭美,忽然兩步上前攥住他的手,就把戒指給擼下來了。
商細蕊跳起來:“你幹嘛!還給我!”
程鳳台道:“這算個什麼好東西,把你給美的!戴了人家的戒指,就該娶人家了知道嗎?你願意嗎?”
商細蕊不願意,但是說:“誰說戴了人家的戒指就非要娶人家了!我戴的戒指就多了!”
程鳳台盯了他一陣,道:“別人給你的戒指是彩頭。那手絹上繡的是什麼?是情詩啊!戒指就是定情信物啦!姑娘在臺下一看你戴著了,可不就以為你對她有意思了嗎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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