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隨便給李宛瑤公主稱號,把她打發到蒙古去。
就算是穆燁北在西北又如何,有使團在,他還敢搶親不成?
果然,皇上微微點頭:“既然如此,就依長公主的提議。封李尚書的四女兒李宛瑤為安和公主,擇日跟使團一起,前往西北和親。”
“這是聖旨,任何人不可違命!”
作者:愛你們,感謝支援。
明天應該有大肥章!
你們看,我說他們要見面了嘛(別打我
☆、第 42 章
42
天霧濛濛的,枝頭上翠綠的葉子, 垂在李宛瑤髮間。
李宛瑤像是沒感覺, 任由枝葉纏綿她的柔軟的烏髮,徑直走到窗前。
李家的前廳裡兵荒馬亂, 彷彿跟她一點關係也沒有。
手邊的雪蓮早就枯萎。
再不像剛見到時,那樣舒展美麗。
李宛瑤腦袋是懵的, 和親的事,怎麼會輪到她頭上。
明明八竿子打不著。
但聖旨已經到了, 李宛瑤看出來, 接旨的時候爹爹手在抖。
跟之前賜婚給臣子不一樣, 那還有商討的餘地。
而和親,並非家事, 而為國事。
國之重事。
怎麼會因為你家不捨得自己女兒,就違抗聖命?
李尚書少見的有些迷茫。
他為朝廷一輩子, 到頭來, 還要送自己的女兒去和親?
海氏眼淚都沒停過, 手裡的聖旨, 如燙手山芋一般。
前廳的情況,李宛瑤不去看, 心裡就知曉。
誰都知道。
和親的事,已經沒有更改的餘地。
若皇上先找爹爹說這件事,爹爹還能迂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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