靳司就坐在這塊地方上發呆,等到秦路易在他旁邊坐了好一會兒他才回神。
他偏過頭看了秦路易一眼,神情很是複雜:“你喜歡他對嗎?”
秦路易坦坦蕩蕩“嗯”了一聲。
靳司沉默,半晌忽然嘆了口氣。
秦路易最不耐煩他這副模樣,好像他什麼都知道,就是不告訴他,又真情實感地為他感到遺憾或是別的——有那個嘆氣的功夫,早就能把事情說出來了。
但是為了溫向南,他忍了。
而他的忍耐果然是正確的,靳司好像並不想要他迴應什麼,自顧自地講了個故事。
說是他還小的時候,有個小孩兒就和別人不一樣。
哪裡不一樣?
在小學的老師教導他們及時控制情緒,努力控制尾巴,並告訴他們所有露出尾巴的人都是壞小孩的時候,這個小孩兒總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尾巴。
老師給同學們講課,讓他們所有人把尾巴收起來的時候,這個小孩兒總是通紅著臉憋著氣努力著想把尾巴收起來,卻永遠做不到。
他的小尾巴總是暴露在外面,在上課的時候會顫顫悠悠地搖動。
偶爾他把尾巴收回去了以後,也會經常因為同桌的某個笑話,別的班的小孩兒從他面前竄過去、突然響起的鈴聲這些實在微不足道的小事暴露出自己的尾巴,整根炸起,活像受驚的兔子。
老師覺得這樣的小孩兒愚不可教——他們不像是小孩兒什麼都不同,他們總是用成年人的思維去給這些小孩子定義,覺得小孩子做不到就是笨,這樣的行為就是壞,他們自顧自給他們下了定義,宣讀了他們的“罪名”,然後對他們“判處死刑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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