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我少之又少的快樂,我依然沒提秦均,我不知道該怎麼定義他。
而且我也羞於在程煜面前提起秦均,我們曾那麼親密的度過一個又一個酣暢淋漓的深夜,這些讓我難堪。
臨走之前我親吻程煜的額頭,說過幾日再來看他。
這片地方是真的要拆了,我走了很長的一段路都沒找到車。
非但沒找到車,我還看到了那個流浪漢,他像是一直幽靈一樣跟在我的身後,不知為何,這一次他竟然瘸了一隻腿,艱難的拖行著。
我有點害怕,但我也還記得上次是他把我在雪地裡抱走的,聽秦均說,我被季之薇劫回來的時候,身上還裹著這個流浪漢的一件破棉襖。
我藏在棉襖的下面,像是一隻小嬰兒。
我站在原地看他,路燈都拆的七七八八了,剩下的幾盞也都昏暗斑駁。
我下意識的向他走近,他竟然驚慌的後退,瘸了的腳不方便,不知道絆到了什麼東西,慌亂之中坐在了地上。
我不敢再動了,我叫他別害怕我也說:“謝謝你救我。”
他似乎有些動容,卻也沒說什麼。
我想起上幾次碰到他的場景,勸說著說:“不要再跟著我了,你沒有家人嗎?去找你的家人吧。”
他聽了我的話夠竟然落荒而逃,拖著瘸了的腿,走的吃力又驚慌,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走之前他留下一大把零錢給我。
他把錢放在我的面前,小心翼翼的帶著這討好,然後再也不看我一眼,走的又快又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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