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這個稱呼是屬於她的,”周燕焜眼底閃過一絲腹黑的意味,“要麼……我叫您嫂子?”
沈婉兮想把這個小她六歲的臭小子扔出去。
*
最後沈光遠被帶入警察局,對二十多年前拐賣人口的案子進行詳細交代。
沈光遠見到警察到底是怕了,如實說出當年買孩子的事。
沈光遠和老婆不孕不育,他就動了買個孩子的心,他知道大哥是老實人,絕不會同意他買孩子,他就沒和他大哥說,跟當時和他在一個廠子上班的同事說起這事兒,問哪個村子能買到。
他那時候也沒什麼錢,都說兒子比女兒貴兩三倍,他也沒動養兒子的心,家裡也沒什麼需要繼承的,就養個女兒得了。
沈光遠最後透過同事,聯絡認識了那對夫妻,夫妻倆的口音肯定不是本地的,說的普通話也不標準,土裡土氣的,把小女孩抱來的時候,小女孩也哭,那對夫妻也哭,沈光遠當時真以為這對夫妻是小女孩的親爸親媽,是直到二十多年後的今日,才知道那對夫妻是人販子。
關於沈光遠的同事,沈光遠也早就沒有聯絡了,但那位同事是個線索。
而且周燕焜一早就找了畫師來,專門參與這個案子,畫師透過沈光遠給的資訊進行畫像。
這個拐賣人口案正式立案,之後一切都由警方開展調查。
而且如果那對夫妻涉嫌多起拐賣人口,如若破獲,能讓很多走失親人都團聚。
至於沈光遠,現今刑法規定——“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,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,可以從輕、減輕或者免除處罰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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